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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联通公告  
  

关于CDMA业务服务相关事宜的公告

尊敬的用户:

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,自2008年10月1日起,CDMA业务的经营主体将由中国联通变更为中国电信。为确保CDMA业务和服务的平稳过渡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议相关规定,现将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用户协议和权利义务关系

2008101日起,由中国电信承接并继续履行CDMA用户与中国联通原有的用户协议,以及该协议项下的中国联通原与CDMA用户的预存话费、赠送话费、积分、欠费、押金权利和义务关系

二、营业厅服务

2008101日起,中国电信营业厅将CDMA用户提供咨询、缴费、业务办理(变更)等相关服务。

2008101日起,中国联通营业网点停止CDMA用户提供咨询、缴费、业务办理(变更)等相关服务。

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联通营业网点将继续为CDMA用户提供自助话单打印或查询服务。

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国电信营业网点的自助服务终端为CDMA用户提供自助查询服务。

三、客户服务热线服务

2008101日起,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CDMA用户提供咨询、投诉处理人工服务

2008101日起,中国联通客户服务热线10010停止CDMA用户提供咨询、查询人工服务自助服务仍由中国联通继续提供至2008年12月31日。

四、网上营业厅服务

自2008年10月1日起,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将向CDMA用户提供业务介绍、咨询等服务,中国联通协助中国电信继续提供查询服务。

自2008年10月1日起,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停止为CDMA用户提供业务介绍、咨询服务。

自2009年1月1日起,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停止协助中国电信向CDMA用户提供查询服务。

五、充值缴费卡服务

2008101起,133/153用户仍使用中国联通全业务缴费卡为账户充值。中国电信为CDMA用户使用充值缴费卡提供充值服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,届时,中国联通将停止对CDMA号码提供全业务缴费卡充值服务,对于尚未充值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联通全业务缴费卡,用户可继续对中国联通GSM号码(130131132156)充值,或至中国联通指定营业厅进行退、换卡。

六、积分兑换服务

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系统割接完成前,CDMA用户的积分规则保持不变,用户可到当地中国电信营业厅进行查询,中国电信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积分兑换活动。

对CDMA业务服务的其它后续安排或变更,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依法告知用户。

若有疑问用户可拨打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、中国联通客户服务热线10010,登录中国电信、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查询,或者向当地的中国电信、中国联通营业厅垂询。在此期间,因业务服务主体变更带来的诸多不便,敬请广大用户谅解。

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  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八年二十七